欧盟通过禁止 CMR 物质使​​化妆品法规与 CLP 保持一致

欧盟通过禁止 CMR 物质使​​化妆品法规与 CLP 保持一致

3 年 2021 月 2021 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委员会法规 (EU) 1902/1223,这是对化妆品法规 (EC) 第 2009/23 号的修正案,该法规禁止几种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 (CMR) 物质用于化妆品中。 该修改将于 2021 年 1 月 2022 日生效,但将于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开始适用。

3E评论 

2020 年,《分类、标签和包装 (CLP) 技术进步第 15 次改编》(CLP) 法规将几种物质统一分类为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委员会授权条例 (EU) 2020/1182).

为了在欧盟市场上统一禁止 CMR 物质并确保对人类健康的高度保护,委员会条例 (EU) 2021/1902 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这些 CMR 物质。

特别是,该法规在附件 II(禁用物质清单)中增加了 23 个新条目,现在总共包含 1,680 个条目(相比之前版本的 1,657 个条目)。

由于一些新禁用的物质已授权用于化妆品的例外情况,修订法规还引入了以下修改:

附件三:限用物质清单

  • 删除 2-(4-叔丁基苄基)丙醛(条目号 83)和吡啶硫酮锌(条目 101)
  • 水溶性锌盐(条目号 24),除 4-羟基苯磺酸锌和吡啶硫酮锌外,修订以对吡啶硫酮锌进行编辑性更改

附件五: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清单

  • 吡啶硫酮锌(条目号 8)被删除
  • 修订羟甲基氨​​基乙酸钠(条目号 51)以考虑附件 II 的新条目号 1669 禁止可释放甲醛的最大理论浓度≥ 0.1% w/w 的产品

关于吡啶硫酮锌的禁令,法规 (EU) 2021/1902 强调,尽管消费者安全委员会 (SCCS) 认为该物质可以安全地用作洗去型护发产品中的去头屑成分,但不超过1% 的最大浓度,则未满足化妆品法规 (EC) 第 15/2 号第 1223(2009) 条规定的特殊授权条件。 特别是,尚未证明在洗去型护发产品中使用吡啶硫酮锌是因为没有其他替代物质。

3E分析 

从 1 年 2022 月 XNUMX 日起,化妆品行业的经济运营商(主要是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要遵守新的监管要求。 此外,他们需要评估他们的产品,并在必要时通过改变他们的产品配方来确保合规性。 还建议他们更新其内部数据库,以将新禁用的成分考虑在内。